犯罪可以考研么?
首先,根据《刑法》第44条规定: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2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果只是犯罪但未受到刑罚的执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参加研究生考试的;但如果已经被执行了有期徒刑,无论刑期长短,都是不可以再报考研究生的。
如果因为犯罪被禁止报考研究生,这个“禁考”是包含在死刑、无期徒刑之间的。那么是否意味着被判过刑的人永远没有机会读研了?并非如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授予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个等级。
除上述三等外,还有特殊贡献者获得的荣誉博士学位(一般只颁发给外国留学生)。 可见,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被判过刑的人也是可以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得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是很多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中会明确注明这种情形下不予录取。所以,即使符合条件也被招生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为了保险起见,建议同学们在填报硕士研究生志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