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生肖代表法?
十二生肖中,每个属相都有其对应的神话传说 比如属鼠的传说来自于《大戴礼记·本味》载:“鼠者,诸兽之先,故谓之‘鼠’;牛者,耕畜也;羊者,祥也……鸡者,历序之事,故曰‘鸡’……” 又比如属鸡的传说来自《山海经·大荒西经》:“沃之野,凤鸟之卵是食” 文中记载的凤凰蛋就是鸡蛋,而凤凰是鸡的形状。可见,“鸡”在古代与今天的含义已经有了差异,古代的“鸡”和“雉”都是指野鸡,与现在的“鸡”是不同物种。
至于其他几个生肖,除了虎没有找到相关的文献资料以外(因为“虎”与“武”字相通,常用来表示男子,所以古代用“虎”来象征男子似乎更有道理),其他几位的起源都得到了一定的证实。 那么为什么“龙”没在其中的呢?
古人认为世间万物皆由五行生成,东方属木,南方属火,西方属金,北方属水,中央属土。五行相生相克,循环不已。于是,人们就用五种行为特征去形容人的性格倾向,也就是“五行性格学说”。 “木”的特性是仁慈、温和、善良;“火”的特性是热情、奔放、激情;“土”的特性是宽容、朴实、稳重;“金”的特性是刚强、固执;“水”的特性是机智、灵活、勇敢。
而“龙”恰好就具备了所有的这五种特性。“龙”被看做是最完美的动物,也是最伟大的象征。
在我国十二生肖中,马是最受人们喜爱的温顺动物。《说文》中说“马,怒也。武象也”。马能征善战,为人类建立了许多功勋,它象征着坚毅、进取,又兼有服从主人、不怯不淫、不贪不恋等美德,所以历代被人们选为“仁兽”,成了诚实、忠实、可靠、顺从、不惧危险的表率,在十二生肖中独领风骚,一直高居诸十二生肖神之首位。马在古人心目中成了“仁爱”、“武勇”、“义薄云天”等美德的化身,成为“法”的代表,在中国法律文化发展史上拥有崇高地位,“马法”成了中国古代重要法律。
在商周时期,人们认为马有德,有“三品九德”,是具有良知的动物。其主要美德有“知”、“仁”、“武”等七个方面,人们称之为“七德”。西周王朝将此“七德”作为官吏选拔的标准和依据,成为当时的法律体系之一。西周时期,国家在“礼崩乐坏”中崩溃,诸侯恣意妄为,周王政令不行,社会上出现了“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则无别,非仪则无分”的无政府状态,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秩序,以马德为主旨,制定出一套以德律政、以德配位、以德制法的治国方略,使周王朝由混乱无常、礼崩乐坏的衰弱局势,恢复和稳定到政通人和的繁荣昌盛状态。
春秋时期,社会急剧变化,诸侯国之间战争不断发生,人们为追求和平,产生了“止戈为武”。东周王朝统治者顺应民心所向,借鉴周朝礼乐制度和马法制度,在“马法”基础上,建立和实施新的“马政”制度,通过“马政”和“马法”来调整国君、诸侯和臣民之间的关系,使周王朝再次转危为安。秦国以战马为国本,将马政与法律的实施结合起来,把“马法”列为国有法规之一,使秦国的“马法”成为专门法。
在秦、汉、晋、隋、唐等朝代都有“马政”和“马法”的专门立法,从秦简载录的有关以“马律”治罪内容的法律条文和唐律中有关“马法”和“马政”条文及汉、唐帝王所著有关“马法”和“马政”中,可知“马法”是与国家军事安全关系最直接和最紧密的关于国家饲养和管理战马的专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