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字属于什么生肖?
这个“责”字的含义可深刻了,它涉及到中国古代的刑罚和伦理观念。 先秦时期,人们认为人之本性是爱好的,因为人有喜好,所以才有所谓偷东西、打架之类的犯罪;而人的本性又是怕痛的,于是才有了杀戮之刑(墨子提出)。
秦统一中国后,建立了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在法制上也确立了以法家学派为主流,商鞅变法的成果得到了继承和发扬。在这种情况下,惩罚犯罪成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之一。在秦朝的各种刑法中,黥刑是一种相当常见的刑罚,它的处罚方式是:在犯人的脸上刺上字,然后让犯人披发跣足,做的苦力活。
这跟“责”这个词的意思差不多——脸作为人的感官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被刺字后就会永远留下疤痕,再也恢复不了原样,就好像罪人永远无法洗脱自己的罪行一样。 到了汉代,这种刑罚又有了发展,汉文帝为了彰显自己仁政的一面,下了《减黥布罪令》,规定: “黥布罪至死,朕赦免他,给他留了颜面。今后有人犯同样的罪,应当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不要再像黥布那样给我面子了!”
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当时死刑有很多种方式,而刺面黥刑是很常见的一种。如果罪人不肯承认自己犯了死罪,或者犯的是轻罪应该判处死刑但法官误判了,可以由皇帝特赦来改变,这就是所谓的“黥布罪至死,朕赦免他了”,其中的“黥布罪至死”是指黥布的罪行本该判为死罪,但是皇帝出于仁慈,不予执行。而“朕赦免他了”中的“赦免”,指的是免除他的死罪,让他免于一死。
汉朝的“黥”和后代的“责”意思基本是一样的,都指在脸上刺字。不过,汉朝的黥是刺在脸上的,所以不能去掉;而后代的责只是把文字刻在木板上,最后焚烧,算是留个纪念,一旦认罪服罚,就可以将其擦除恢复原状(详见本公号所发《古代刑罚:打板子究竟有多痛?》)。
基于这样的历史知识,我们就可以给这个“责”字选择一个动物形象了。选老虎吧,太凶残;选狼吧,也太狠毒……想来想去,还是选择熊比较合适——既表示了惩罚,也保留了一定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