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2016底薪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应发放劳动者工资,实行周、日、小时制工资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发薪日期。按照目前苏州市的情况,企业至少每月要发放一次工资,如果拖欠的,可以收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追讨。 至于工资的具体计算标准,如果是全日制工作的,那么月薪=月实际出勤天数×日基本工资;如果是计件工作的,那么月薪=零件总价格÷(平均每月工作天数×8)。
举例说明:
例一:某员工月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后为3400元/月),如该职工当月请假两天(工作日请假一天,双休日请假一天),则该职工当月实际工作天数为28天,其工资应为3400/28=1200元/月。
例二:某员工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后为1900元/月),如果该员工在某个月份请休假共计7天(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但该员工在该月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总计21天(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则该员工的月工资为2100/21=1000元/月。
以上两个例子,都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作出的符合实际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