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婚假几天?
《上海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三)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下列项目: 根据上述文件,上海市女职工享受的产假为98天+30天(晚育)。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所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了正常休98天产假外,还能享受延长生育假的福利——在2016年之前,这个延长的假期是三个月,从2016年起,变成了六个月。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另外,如果女方生育时男方单位的职工,并且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还享有陪产假,天数是十天。 如果男方的户籍不在本市,但是已经领取了《居住证》并连续缴纳满一年的社保,且女方属计划内生育,也享有陪产假,天数是十五天。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企业单位不能以“旷工”等理由对请过陪产假的员工进行处罚。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由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及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