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婚假多少天?
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三天婚假。同时,《江西省实施〈婚姻法〉办法》也作了类似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部法规中关于婚假的表述均为“法定假期”、“法定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并未明确为带薪年休假。从现行立法来看,国家尚未出台有关带薪婚假的统一规定,各省(区、市)也未就带薪婚假作出具体规定。在现有法律规范基础上,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员工享受的婚假天数,职工也无权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赋予自己享有的婚假权利。 当然,尽管无法可依,但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此可以无视这一权利的存在。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司法机关应当通过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建议劳动者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果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