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员怎么交党费?
一、缴纳时间 每月按时缴纳,具体日期由各支部根据具体情况自定。一般情况下,在当月月底前完成缴费工作。
二、缴纳对象 全体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三、缴纳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交纳,即每月0.5元/人·月;每年6月份一次性补交上半年党费,12月份一次性补交下半年党费。
四、特殊问题处理 (一)党员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可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减少交纳党费数额或缓交。减免和缓交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对确无能力交纳党费的贫困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党总支、校党委批准,可以免交党费。
(二)外籍共产党员应按照党组织所收取的国际通用的币种交纳党费。
(三)党组织收取党费时,必须向党员开据市财政统一印制的收据。
(四)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党费的党员,经基层党组织教育无效,必要时可对其作出限期缴纳的决定,由党的基层组织负责监督其实施。
五、党费的使用和监督 (一)党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学习培训、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党建活动、办公经费等。严格限定用于非生产经营性开支,不得平调或挪用。任何个人不得从党费中提成报酬或得到额外补助。
(二)党费必须由基层委员会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收有凭证,支有据文,定期结算。
(三)各基层党委要对所属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逐笔进行审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向学校党委报告。
(四)学校纪委负责对全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