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转学有什么条件?
一些父母由于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缘故需要将小孩转到其他学校,那么小学生的转学条件都有哪些呢?
条件一、学生父母的户口迁移到新的居住地,并且父母重新就业,小孩需要跟随父母一起居住的,可向父母的居住地的学校办理转学。但应当提交能证明学生父母户口迁移、亲属关系以及父母重新就业的相关证明。
条件二、学生父母居住地发生变化,指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工作所在地、居住所在地发生变化,需要转至新的工作所在地、居住所在地的学校的,可依家长自行选择,申请转入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居住所在地学校,可持相关证明办理转学。
条件三、家庭所在地发生重大变故,需要转入本市学校学习的,需要持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变更就业证明,以及学校确定的需要监护人在校陪同就学的理由等证明材料,申请转入本区内其他学校。
条件四、父母离异,学生由原监护人抚养,并且户口在其祖父母或者成其他亲属处,需要随父母同居的,可向抚养方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协议。
小学生迁转学条件是怎样的
1、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户籍地迁移,需将学生转入现户籍所在就学,有以下两种情形:①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新购住房且在学区内,申请将学生转入新居住地的,需同时在该住址实际居住的;②学生父母无正当理由迁移户籍的,需学生本人仍在原就读学校完成一学年后,方可按规定再申请转到父母户籍所在就学。
2、学生父母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需将学生一并带往异地工作的,按以下流程办理:①学生父母在工作所在地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申请将学生转入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就学。提供户口本、学籍档案、父母工作单位人事部出具的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副本等。随迁子女及其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和工作证明,需经当地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确认无误;②学生父母一方在单位工作,另一方从事自由职业的,其随迁子女需在另一方居住地就学,需经学校实地走访,其父母一方的工作状况核实无误后可接收。
3、因家庭重大变故,学生本人及父母需要变更借读地的,按以下流程办理:①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转入教管办办理准入手续;②转入教管办根据其监护人提供的家庭情况等材料,核查无误后,填写《转入接收证明材料通知书》,一并复印相关证明文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发给转入学校;③转入学校凭《转入接收证明材料通知书》和学生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到转入教管办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