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上西安小学?
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的问题,西安市教育局今年推出了招生政策,允许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区就读。但怎样才能让这些孩子顺利上西安小学呢?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接受义务
教育,但他们在入学资格、计划录取、收费标准、评优奖励、班额配置、师资配套等方面,都需与所在市区(县)现有学生享受同一标准。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在调查摸底、申请注册、分班上课、综合评价、扶贫帮困、组织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新的学习环境中健康成长。 取得资格后,家长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落户证明》,按规定时间在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办理户籍迁转手续。符合中招条件的,可参加中招考试;符合普高录取条件的,可报考西安城区普高学校。
在西安市内五区二县(雁塔区、碑林区、莲湖区、新城区、未央区、灞桥区、临潼区、阎良区)购买了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其子女户籍转入西安后,应享受与所在市区(县)现有学生同等标准,在学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西安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对符合在西安市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纳入西安市升学资格范围,并享受如下政策待遇: 1.入学资格: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持其父母(或监护人)在西安市的居住证(含临时居住证)、户口簿、身份证和学生档案,依法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经相关部门同意后,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新生报名注册前,各有关学校要认真核实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证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接待,并及时向监护人说明原因。
2.计划录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新生计划纳入学校当年生源地招生入学计划,单独设班,学校可采取注册入学或临时借读的方式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应根据实际接收能力确定招生计划,并公示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以外,公办学校不得再自行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收费标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4.评优奖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所在校学生参评全校性荣誉称号,以该生实际居住地为准,由其基本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选拔推荐。城区单位官办的教育先进单位评选,必须带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保证他们的平等参与权。
5.班额配置:各地要坚持标准班额教学,不擅自组建各种名目繁多的特长班、补课班。对有能力接受特殊教育的,应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有条件的可实行双语教学。对不适宜在校就读的,应及时送家庭休养。各地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专业、留级、跳级和留班、借读等协调工作。
6.师资配备:各学校要对从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教师在进修培训、评优选先、职称评定、评优树模等方面,与本校其他教师享有同等的权利,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对长期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校、乡镇、区(县)和教师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教师配备上,县(市)区、开发区要按照规定比例配备合格教师。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由所在区、县(市)和开发区统筹调剂落实。
7.组织管理: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支持,学校负责的处理机制。城市四区要尽快建立由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社会人士组成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管理机构,指导和帮助新城区、未央区、灞桥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等六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工作。 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和完善相关政策。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工作作为教育重点督导内容,定期检查,促进落实。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着力宣传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成效,为建设教育强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