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如何管理?
一是学校内部管理,即学校如何管理本校的民办教师。一般说来,内部管理应依照《教师法》、教师聘用合同和教师工作细则进行。教师工作细则大体应包括下述内容:工作职责和要求;教学业务进修和考核;工作评估和奖罚制度;生活福利待遇;解聘及辞聘的处理等。民办教师的内部管理,应按照“以礼治校,以情待教,制度管理,科学激励"的原则进行,以充分调动民办教师的积极性。
二是社会的综合管理,即如何管理本地区内学校的民办教师。一般而言,社会管理是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人事、劳动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大体包括如下内容:按照中小学在校生数掌握当地民办教师的总量,并按当地公办教师退、离、病、事假等情况合理分配民办教师指标;民办教师聘任工作应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择优聘用;受聘的民办教师,应依照《民办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评;民办教师工资,应由当地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公办教师的工资标准,参考城镇待业和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的实际收入水平统一确定,并列入财政预算;民办教师要求辞聘,应按《中小学民办教师辞聘、解聘问题的暂行规定》办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