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保险能报多少?
在校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负担。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和门急诊医疗费用设立起付标准和封顶线。在一个医保年度(当年10月至次年9月)内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急诊医疗费用累计20万元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共同支付,具体支付办法见《在校学生住院和门急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表》。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所发生的超过20万元的部分,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补偿标准为:超过起付标准20万元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