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签到学校怎么处理?
根据《户口迁移证》管理规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往学校的,学生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不予补办《户口迁移证》;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需将户口从学校迁出的,凭落户地公安机关准予落户证明及《学生证》办理《户口迁移证》。
在学期间,已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市外学生,要求迁回原户口地的,凭原迁出地公安机关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本市院校的学生要求将户口迁入本市其他地址的,按本市户籍管理规定办理。
新生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往学校,因正当理由申请退学,学校按规定同意退回的,凭学校退学证明及落户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落户证明,办理户口重新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