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督导员是做什么的?
大学督导员的设立,在我国始于二十世纪末,是高等教育进行自我评估,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高校教师、大学生和督导员的关系是这样界定的:教师是“教”,学生是“学”,督导是“导”。督导员不直接从事教学和管理,他们对教学和学生管理起着参谋咨询作用。其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是:监督并指导学校教学和管理,促进高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高校教学督导的目的可归纳为3个方面:一是监督,二是指导,三是参谋。目前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有的高校把加强指导放在首位,有的把加强监督放在首位,从长远角度和从发展的观点出发,教学督导工作的重心应是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学改革。
教学督导员工作内容
1、参与随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监督并指导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本校督导简报和日报上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2、定期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收集师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校教务处、院(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深入学院、系(部)指导教研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推动教学改革,促进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4、参加学校和学院、系(部)的教学工作会议和活动,参与教学检查、评估、评优工作。
5、了解学校有关教学管理文件及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系(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6、开展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调查研究,收集高校教学及教学督导工作的相关信息,为校、院(系部)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7、积极参加高等教育学会教学管理研究会教学督导研究专业委员会(下称:专委会)和各省、市(区)教学督导分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教学管理和教学督导工作的各类活动;结合教学管理和教学督导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教学管理及教学督导理论和实践的研究,组织或参与教学督导专著和个人教研论文的撰写。
8、每年按专委会要求完成一定字数的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或教学管理调研文章的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