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考研退费吗?
12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21年起,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录取工作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结果 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与报考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使用虚假证件报名获取考试资格及成绩,不论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库,供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进行参考。对报考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一)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其他材料等,骗取初试资格的;
(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疑似冒名顶替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初试结束后,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者,无论是否已入学,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以上的处理方式外,还有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