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准生证吗?
在天津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在天津办理《生育服务单》,俗称“准生证”。 需要材料有: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两份; 现居住地社区出具的计生证明; 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婚前及孕前检查证明(含体检表);
女方一寸照片一张、男方一寸照片两张等材料。 在天津办理《生育服务单》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 目前《生育服务单》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使用,且无需加盖公章,方便快捷。
一、《生育服务单》的作用和效力 《生育服务单》是生育子女的公民申请生育证的简称,是由国务院统一印制,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颁发的证明公民享有生育权利的书面文件。
二、《生育服务单》的办理条件 男女双方或一方为天津市常住居民,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依法收养的育龄夫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三、《生育服务单》的办理材料 申办《生育服务证》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属未婚生育或者非婚生育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计划生育组织的证明材料;
⑤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⑥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