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严打原因?
我来讲讲为什么“扫黄打非”是2017年“十大法治事件”之一,为什么要开展2018年的“扫黄打非”工作。 首先我们来看“扫黄打非”的定义是什么,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扫黄打非”指的是打击淫秽色情信息的制作传播、非法出版活动和有害信息。
第一点,打击淫秽色情信息的制作传播。 2017年6月份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清理了3000余部影视剧片尾,发现了54个含有低俗色情的镜头,涉及40多家制片单位;北京警方在“净网行动”中,就查处了两起制作、传播淫秽物品案,共刑事拘留两名犯罪嫌疑人。
第二点,打击非法出版活动。 对于非法出版活动,2017年国家新闻出版署部署开展了全国出版物市场整治行动和专项执法督查,检查出版物生产经营单位近万家次,责令整改139家,行政处罚22家,没收违法出版物4.6万本,罚款46万元。各地还查处了多起利用网络传播侵权盗版图书案件。比如,辽宁大连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跨境侵犯著作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查获侵权盗版教材教辅等图书资料13万余册。
第三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及涉枪暴恐犯罪。 对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打击一直是我国重点打击的对象,对于可能传播反动言论或宣扬暴力恐怖主义的出版物以及相关信息,也一直是国家打击的重点。
以上几点只是对近年来“扫黄打非”工作成效的简单回顾。需要强调的是,“扫黄打非”并非始于2017年,也不会止于2017年。它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而且必须常抓不懈。因为黄色污染和封建糟粕一直存在,非法出版活动也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