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员党费怎么收?
按照中组部文件,从2016年7月起,党内活动的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并逐步扩大范围。 那么请问在实行党内活动经费预算是如何计算的呢?是以党员的人数为基础进行计算,还是和公务员的出差标准一样呢?(我好奇的是这一部分,因为现在党员数量并没有准确的数据) 另外,关于党费的标准,中组部有明确规定吗?比如,对于生活困难的党员能否减免?或者生活富裕的党员是否要多交?
答主注意到的问题是这些: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一项基本的义务”;
二、中组部《关于制定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答复》中指出,党费交纳数额的计算基数应当包括全体党员。如果以党员人数作为计算基数的话,就包含所有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三、根据中组部关于参照公务员法开展公务员津贴补贴研究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中组发[2013]40号),全国各地区各行业部门普遍建立了公务交通、招待所餐旅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标准。目前,用于党组织活动开支的国内差旅费,是按照中组发[2013]59号文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报销。 即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来计算。
四、《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明确,对于生活困难党员的党费给予适当减免。具体由党支部委员会决定。 至于说多交的问题,个人觉得不存在这个情况。因为党费的收取应该算作是对无工资党员的补偿,毕竟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共产党人没有比人民群众更高的。所以不可能出现多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