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国家主席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领导人,每届任期五年。自1954年起,国家主席的职权逐渐缩小。1975年宪法规定取消国家主席的职务,代之以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2018年进行了修订,恢复了国家主席的职务,由国家副主席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任命;外交部部长、副部长,公安部部长、副部长,国家安全部部长、副部长由国务院任免。
根据中国法律,如果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席代为行使主席的职权;如果副主席也未能履行主席的职权,则由国务院总理代理主席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受主席委托,可以代行部分主席职权。 在外交场合中,当国家元首出面时不带翻译时,一般认为代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身份,此时应该称“尊敬的”(注意不是“敬爱的”)某某主席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