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幼儿园要什么?
申请开办民办园,应当向当地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申办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财产证明、办学方案、校舍或场地使用说明等,以及相应的办园资金。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民办园设置标准规定,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办学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关于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规定,申请办园必须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及配套设施、设备、玩具、教具和专任教师等。民办园应当有符合《规定》所要求安全、适宜的办园场所。对于举办民办公助幼儿园的,可以租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空闲房屋,其产权应不属于国家禁止流私的房产。
幼儿园园舍及其活动场地的设置、建筑、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规范和标准。幼儿园用房的建筑、设施、设备、装饰应当环保、安全、适用;幼儿使用的家具、用具和娱乐器械应当卫生、安全。幼儿园应当有相应的校舍、园舍和供幼儿游戏的活动场地的要求,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玩具、设备和必要的设施。幼儿园应当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健康安全的交通及通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