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能借读吗?
教育部出台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有:一、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二、学生请假,应当由学生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批;一学期内请假不得超过三周。学生请假由所在学校发给假条,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备案。
学生还应当持假条到借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学生借读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年,借读期满应当回原校继续学习。借读学生的学籍仍在原校,借读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处分均计入学生原校学籍。三、学生需要出国出境探亲或者旅游的,可凭学生家长获得的出国出境有效证件、学生书面申请和书面保证,办理一年以内的长期请学手续,长期请学期间,保留学籍。学生要求回原校学习,应当凭学生家长单位证明和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四、学生中途可以转学。需要转学者,应当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转学学生的学籍档案转送到转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部发布的高中规定,对高中的转学等问题也作了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