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理事会是什么意思?
学校理事会是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设立的决策机构。它是由办学主体的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和有关方面的专家所组成的。理事会对学校的办学和管理具有决策作用。
设立理事会的民办学校的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由5-23名理事或者董事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1名。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理事会行使法律规定的和学校章程、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权,为决策机构,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决策。理事会的会议召开和决议方式,由理事会章程制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议,但重大事项应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理事长由全体理事推选产生,是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