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4年是什么生肖?
公元1654年是农历甲午年,马年;同时也是明崇祯十七年至清顺治元年。 这一年发生了以下事件: 中国明清之际的儒学家王应奎出生。(《燕都丛录》作者) 王应奎之父王祖述是明末名臣、东林党领袖之一。祖父王希烈与黄士俊、李允策同为明朝最后一名状元。王家是南京城东的望族,宅邸“甲第连云”、门庭若市。 李自成的起义军攻占北京后,将明帝后和一众大臣关入监狱,王家也受到牵连而被抄家,从此一蹶不振。 清朝建立时,世居东北的满族人口逐渐增多,朝廷为保证满蒙亲贵的特权地位,实行“逃人法”。 该法始行于崇德三年即公元1638年,在崇德五年得到进一步完善。主要内容是:凡包衣(奴仆)逃亡者,一经查出,主人减罪免死,流徙宁古塔(今黑龙江宁安)为奴;如隐瞒不报,则加刑三等。 此外还规定,包衣家属虽已脱离奴籍,但如属家人犯奸盗诈伪或欠钱不还而逃亡者,主人亦应按所犯之罪减等处罚。
对于包衣来说,除了犯罪和遇赦外,一般不准私自出旗。如擅自离开本旗者,革除奴籍,罚作工役;私自出关者处死。 这种严厉的法律使包衣的人身权力遭到极大限制,许多人不甘沦为奴隶而陆续出走,其中大部分进入关东地区。这些人的迁入对东北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 但此法到了乾隆年间已经相当松弛,许多地方官吏甚至直接出卖漏网名额,以致“逃人案中,大半冒称原主,监临官员及管事之人,为之掩护”。 从康熙末年起,这一制度就名存实亡了。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设官治理,发展生产,台湾的经济和文化都有了很大发展。但郑氏政权财政主要依赖海上贸易,并依靠从大陆征收赋税以供军用,因而无法抑制私商和外商的贸易活动,致使税收减少。 为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贸易垄断地位,郑成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严禁沿海居民出海捕捞和进行海外贸易,严禁移民海外,严禁走私等等。但这些措施并没有收到明显效果,政府财政赤字依旧严重。 郑成功的这些做法损害了沿海居民的利益,引起他们的不满,加之清军的压迫和骚扰,于是不少人开始秘密组织起来反抗。 云南土司龙云的父亲做土官期间,贪污腐化,无恶不作,人民怨声载道。后其父被弹劾,抄没家产,龙云的母亲带着他投奔到昆明城外西山上的普渡寺中避难。 公元1654年,龙云母子的住所突然起火,他们幸免于难,但是财物都烧光了。龙云无奈,只好到贵州投奔水西土酋安坤,后被安坤收留,随其部众移居川、滇交界之处。 安坤死后,龙云又回到云南,凭借自己的勇武在当地势力越来越大。最终成为了一代雄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