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什么时候选主席?
选举前一个月,中央委员会先进行内部协商,决定一个候选人或候选团体,并形成推荐文件报政治局批准;然后由政治局向全国代表大会推荐正式候选人。 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何选举国家元首(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1954 年宪法是这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经投票表决,产生。” 1982 年宪法对这一规定进行了修改: “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上述条款,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实际上是由代表大选区的全国人大成员(相当于今天的省级人大代表)投票产生的,而不是由来自不同民族地区和人口大省的全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产生。
当然,在全国人大代表中,也划分了若干个“界别组”,其中一个是少数民族代表小组,由他们选出自己信任的人选。但这种通过“界别组”推荐的选票,最终也要算在大选区的票里。 所以,本质上还是地方代表投票选出了中国最高领导人。 这是一种类似联邦制国家对元首(总统、国王等)进行间接选举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同样存在,只是这些国家的元首不是由国会而是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