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一建还能挂靠吗?
不能了! 2018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8]9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8]94号)明确,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各地停止受理建造师的初始、增项、重新注册申请,之前已经受理的,应当暂缓审核,待条件成熟后统一处理。
2018年5月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 28号文件,其中取消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的建设工程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了造价工程师和一建建造师的资质认定。这意味着从2018年开始,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和审批文件,以及之前的纸质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不过,在2017年8月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已在全国试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以优化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 所谓的“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告知有关审批部门有关申报事项的真实情况并承诺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的审批方式。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除了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需要企业资产大于等于1亿元外,其他等级的资质标准都没有对注册资本金数额提出明确要求。从目前的规定来看,建筑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并不影响企业资质的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