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产假几天?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给予以下奖励假: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产假45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产假98天。 对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泉州地区的女员工若正常顺产的话,法定产假期为128天(98+30);若是难产的话,则额外增加30天的产假。 但如果是在2016年生二胎的话,可能就不用这么幸福的了。
根据《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二是夫妻一方是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甲级伤残军人的;三是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夫妇双亡的独生子;四是夫妻仅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系死亡的;五是再婚女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该子女由前夫抚养并死亡,再婚后男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六是再婚双方均只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抚养过的;七是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