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改善民生有哪些?
2017年,民生工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聚焦脱贫攻坚和特殊群体,加强普惠性、基础性民生工程建设,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最低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560元/人·月、4300元/人·月;二是调整残疾人补贴标准,将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50元调整为60元,将低收入家庭的重症盲人、聋哑人补贴从每人每年2000元调整为2500元;三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农村低保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的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均提高至20万元,对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8万提高到25万元,对家庭困难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最高可一次性资助3.9万元;四是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今年共支出优抚对象各项生活补助及抚恤资金3.9亿元,惠及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23万人;五是提高7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达到200元至700元不等,为9万余名高龄老人发放津贴;六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全年救助生活无着人员500余人次,资助社会散居孤儿、社会弃婴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其正常生活和学习不受干扰。
还积极落实住房保障和就业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和基金统筹调剂,有效防范了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