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资税金怎么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获得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工资缴纳个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4800-5000)×3%=39(元) 2.年终奖计算个税的方法如下: 年终奖/12=每月的年终奖数额 每月的年终奖数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000/12=500(元) 500*3%=15(元)
注意事项
(一)对年薪超过12万元的公务员,应进行整体纳税评估。具体做法是:先核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和其他年终加薪收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正确;再核对“工资、薪金的扣税”是否正确;然后,根据上述两项内容的结果,分别重新估算全年应交的税款并予以补退。
(二)对于实行年薪制人员,在计算当月的应纳税款时,应先扣除当月发放的绩效工资,将剩余部分作为年终奖计税,这样就可以防止发一个月的工资、计两次纳税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