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摇号吗?
前不久,一则“父母小学文化,孩子被名校录取”的网帖走红网络。帖子中提到,孩子的父母只是小学文化,为了让孩子上学,家人辗转多地,最后将孩子放在了亲戚家的院子里。其实,这样的故事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每一年各个学校开学的时候都会发生类似的事情。尽管我们的教育制度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弊端,但是,孩子是否具有接受教育的能力似乎更应该先看其年龄。
由于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虽然我们的教育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但还是有许多家庭无力负担孩子的学费,面临失学的现状。面对这种情况,国家制定了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政策。在国家政策扶持下,仍有那么一少部分人为了减少教育投资而选择不让孩子上学。
国家的这一政策无疑给了许多家长让未成年孩子失学的借口。当然,我们的社会仍有许多热爱学习、具有大学文化的有志青年因为各种原因而辍学。但是,辍学的青少年总会有自己的理由,而让子女失学的人根本就没有受到过良好的教育,不具备选择教育权的能力,他们在观念上依然保持“知识无用论”的观念。
尽管当今社会学历仍是企业衡量职工的重要依据。但是,像比尔·盖茨、松下幸之助、李嘉诚等人却都没有大学学历,他们依然是全球最受推崇的企业家。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学历固然重要,但是,能力才是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武器。
在知识经济时代,教育的价值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人们越来越重视教育,选择教育,享受教育。但并不是任何年龄的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能力。就受教育者而言,是否有选择接受教育的权利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在我国的现行制度下,适龄儿童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是他们的权利,然而这种权利不应该只是一种纸上的权利,更应该是一种实在的权利。
我们应该清楚认识到,接受教育的权利是一种权力,而不是一种义务,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但教育不是非要接受不可,这是权利,不是一定要做的事情,所以,孩子上小学,依然可以“玩”一年,这是对他们快乐人生的尊重,尽管国家的中小学入学制度不应是“玩”,但是,不让孩子“玩”的他们,将来会失去更多生活的机会。每个孩子都应有选择接受教育,享受教育,或者不接受教育、接受少教育的权利。
国家在实施义务教育时应设置更多的教育选择项目,让家长和学生自己来选择。对于那些实在不愿继续上学、且无论学校如何鼓励仍不愿努力学习的学生,学校应允许他们休学,并保障他们休学期间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