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可以转专业吗?
为体现以人为本和教育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我校学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具体办法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申请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学生对某专业有兴趣,且入学后经过一个学期学习,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未受到过任何违纪处分,可以提出申请。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以定向就业、委托培养等招生形式录取或者国家有相应规定的;
应作退学处理的;
休学、保留学籍及其它原因离校的;
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三、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办理,转入专业的确定按照学生志愿和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先后确定。第二学期末由转入学院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科目一般应安排二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学生确定为拟接收人选,经学校批准后进入新专业学习。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新专业学习一学期后,不得再次转专业。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人数均应控制在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5%以内。
四、学生转专业手续由教务处负责办理。学生申请转专业,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审核同意后,提供有关材料,教务处复审后,将参加考核学生的名单和笔试科目通知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在学生参加考核前一个月将考核方案报教务处,教务处通知学生参加考核,经转入学院考核合格的学生,报教务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正式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学生在接到学校批准转专业的通知后必须按时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到转入学院、系报到学习,否则作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生转专业后的学籍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从转入学院的当年招生名册中查找专业排名确定相应的年级。原则上转入新专业后应编入原年级学习(如转专业学生原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同年级开设课程差异较大,可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转专业学生修读的专业教学计划中已经开出的课程,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已经修读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以办理免修手续。转出专业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在类别、性质、内容、要求等等方面不相当的部分,所获得的学分不予承认,必须进行补修,否则一律不能毕业。
学生转专业的费用,按所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本办法自2016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其他与本规定相冲突的文件和规定,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