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找学校哪个部门?
申请转学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从本地转入外地,二是从外地转入本地。从本市转往外省、市、县的同学,应持接收学校的同意接收证明、家长工作变动或全家迁移的证明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并经校长签名及区(县)教育局核准,再由转往外省市县的同学持转学证明向原就读地的区(县)教育局申请,开具转学介绍信。然后,再持转学介绍信向所去学校和当地教育局报到。
从外地转回本市的同学,应先持原就读学校的转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申请,由区(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本区县中小学的学额情况予以安排,被安排学校开出同意接收证明,学生持这一证明再回原就读学校换取转学证明(须经学校和区、县教育局核准),再凭转学证明来本市所安排的学校和区(县)教育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