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提出了什么文明?
我提出的一个文明是“数据文明”,这个文明的提出主要是因为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有数据作为基础的数据生产力出现并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工业经济中,劳动力、土地和资本是主要的生产要素;在互联网经济中,知识、数据和人力是最主要的生产要素),并且数据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具有公共产品和的外部性特征,因此需要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对数据的产权进行界定,明确其交易规则和范围,建立公平、开放、非歧视性的规则体系,维护数据资源的自由流动,以发挥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最大能效,推动互联网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另外,大数据的迅猛发展还带来很多社会问题,比如隐私问题,由于互联网经济和大数据的很多商业模式都建立在分析用户数据的基础上,如何保护用户的隐私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另一个是我去年提的“共享主义”或者称“共享经济”,主要是针对当时风靡一时的共享经济提出的。我认为不管是什么样的经济形态,关键是要能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只要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就可以称之为共享经济。基于此我提出了共享主义的几个原则:全民共享,全生命周期的共享和全程共享,用共享的精神好好指导我们现在所提倡的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