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1、报到期间,新生将《户口迁移证》和《新生录取通知书》交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齐后到保卫处户籍室上交;
2、毕业离校期间,毕业生需将户籍资料交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齐后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
3、在校期间需将户口迁往其它学校的同学,请持拟接受户口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到保卫处户籍室换领《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移证》送达拟接受户口学校保卫部门,换取《户口准迁证(回执)》并妥善保管。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该生学生证、居民身份证以及其它一切证件中的户口地址已发生变更,原户口地址的证件无效,请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换;
4、在校期间需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同学,请到保卫处户籍室换领《户口迁移证》,其它同上。
5、保卫处户籍室在接到学院集体上交的迁移证后,定期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迁移证上交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含新生,过期不予受理)。